史晓帆(英)

附校是长长的记忆,附校是永久的童年。

我是“后转生”,1966年的早春走进英三班教室时,其余44位同学都是相处了一个学期的老友了。我生性顽皮又逞强,但不知为什么,初来英三班,我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自卑:男生们都那么聪明,女生们都那么漂亮,田冬冬领歌的声音那么洪亮,韩一江说起话来像铃铛一样甜脆……

但没过多久,我“原形毕露”了。我在熄灯后“讲家史”,在班会上遭到生活孙老师的点名批评。课堂上我和坐在前排的张坚起劲地聊天,我和他的关系可不一般,因为我知道他的秘密:他可是妈妈最好的朋友赵阿姨亲自从上海孤儿院抱到北京的。我和同桌王军拼命地吵嘴,吵到不是我掉泪就是他抹鼻涕,吵到以铅笔为界,谁的胳膊也不得触碰对方的书桌。这个看上去挺乖的男孩儿实际上是个“老滑头”,他上孟庆平老师的课就不敢吱声了,这往往成为我们下一轮的争论的“由头”。我另一个爱好是和女生们坐在四楼的窗台上和楼下院里的“小市民”们打“口水仗”,我搜肚刮肠,变换着词汇,以显示自己的“才华”。我这样的女孩晚上哪能睡得着觉,睡不着就听“电报大楼”的钟声,有时钟敲了十下了还是睡不着。

“文革”铺天盖地地来了,学校停了课又复了课。当女生们又一次聚在一起时,发现最大的变化是学会说“他妈的”了,大家有了一份特别的“荣耀感”,都觉得“长本领”了!对异性的注意似乎也从此开始。最吸引女生眼球的是那些“一身蓝”或“一身绿”,脚蹬“回力”球鞋,连骑起车来都一摇一晃的家伙们。我们悄悄地盯着他们,唧唧喳喳地议论,更有甚者,还暗恋起这些“乱世英雄”。在课堂上,我是个十足的“孬种”,岂止,我根本不上课。那时我最得意的就是逃学,和孟晶华一起,背一大书包的闲书,溜到东单公园,一呆就是大半天。我处处都表现得像个“小混球”。一次去房山滋大队参加夏收,高旭光老师在全年级会上宣布说:“昨天在女生宿舍里发生了这样一件事:一位女生说,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天气预报报道说明天下雨;这时大家齐声鼓掌,并高呼‘毛主席万岁’。”高老师的口音极富特色,我在下面笑得快抽了筋,我就是被高老师批评的女生之一。后来的闹剧愈演愈烈,以至于有人在食堂贴了“史晓帆等四女生”的大字报,封了教室供全校参观,调查组进驻班上调查……

我这个“坏女孩”大约是从初三开始“要求进步”的。这一转变与王凤宇老师有最直接的关系。是王老师一次次地“跟踪”我,一次次地找我谈话,一次次地联系家长,最终使我在某一天忽然感动了,忽然觉得这样继续下去有点对不住人家了。于是,我写了一篇有关王老师帮助我进步的作文,于是我发誓“改邪归正”,于是我开始将一道道的紧箍咒套在自己的头上,于是我入了红卫兵又入了团,于是我成了学习成绩挺优秀的学生。

但也许自己命中注定淘气。现在回想起来,淘气中的我更像是真我,而进步后的我却有些非我了。记得高中同学王玉成曾说过我“假”;是的,我是假,我得把真实的自我给掩盖起来,这怎能不假呢!记得阎斌同学老跟我辩论,他一点也不服我,甚至还写过一首诗讽刺我,大约是说我“蚂蚁想啃大骨头”。他说得或许一点也没错,我本是庸人一个,却想当“大干部”,最终连个小班长也没当好。最大的受害者莫过于王修文同学了,我为了自己的“政治资本”,把她穿“小资产阶级”服装的照片给揭发了,在她青少年的记忆留下一道阴影……

随着岁月的流逝,现在的我已变得不知是真我还是非我了。我明明因逃学只上了一天物理课,可当我那天性与我一样顽皮的儿子以优异的法国高中会考成绩考上赫赫有名的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物理系后,我还对他不甚满意,常用小鞭子敲打他。我明明是个“粗人”,却学会了以“标准”的姿势变换着不同的酒杯品尝不同种类的法国葡萄酒。我变了,变得连自己也不认识了。

唯一没有变的,是对附校的那份深情,是走到哪里都有的作为附校人的那份荣耀,是在天底下拥有那么多附校朋友的那份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