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敬爱的王凤宇老师

 阎斌(英)

1971年的秋天。附校刚从和平门搬到外院西院。王凤宇老师担任我所在的小英三的班主任;教英语的是吴明亮老师。天王老师找我谈了话,说吴老师反映我外语课不认真听讲,看课外书,成绩每况愈下。

当时我正看小说上瘾(和崔志民等几个同班同学常夜潜封存了不少好书的校图书馆,此为后话),也没把老师的话放在心上。数天后,在篮球场边的杨树下,满头大汗,一手灰尘的我从王老师的手中接过了一封信。

那信写在乐谱纸上,娟秀的笔迹,满满的三页。

信的开头老师说:因心里老想着日间班上的事,总也睡不着,打开灯,已是深夜。索性起来,披上衣服,写些想说的话。信中老师谈了接手我们班以来对班里同学的印象和对我个人的分析,并对我的性格、优缺点等一一娓娓道来。老师说我性格有两重性,时而彬彬有礼,时而乖戾粗鲁。那也是我第一次知道“叛逆性格”这个词。关于我不好好学外语的事,老师说:外语是人生的工具。你要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多一种本领,对你个人,于家于国,都有百利而无一害。信的最后老师描述了一个梦:有一天,我梦见你们都长大了,我那时已白发苍苍。我们师生起重游古都北京,最后爬山到了景山顶端的亭子里。望着山下的绿树红墙,对面故宫金碧辉煌,大家都感叹不已。这时,我对站在身旁的你说,毛主席的那句“无限风光在险峰”用英语怎说呀?你愣了一下,答不上来,羞得面色通红,便转身忿忿地独自朝山下走去。大家望着你渐行渐远的背影,树上的喜鹊也匝匝地发出惋惜的叫声。

……

我就站在那里,把老师的信读了好几遍。然后,小心翼翼地将信放在了胸前的衬衣口袋里。70年代初期,那正是“读书无用论”甚嚣尘上的年代。黄帅、张铁生的闹剧每天都在上演。大约10来天后,想必是出于谨慎,王老师说要做教学笔记,又把信收了回去。

……

30多年过去了。几天前,我再次把这写在乐谱纸上的往事讲述给妻子和女儿。“这么多年了,怎么还能记得这么清楚?”女儿听后问道。“世上有些文字,你看过了,便刻进了你的心里,一辈子也忘不了。”我回答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