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撞

                                                                     许戈辉

 

 

我们这一届是外附的关门弟子。从小学二年级到高三毕业,十年外附生活,青涩时代的梦全都留在了西院。或许在校友们的文字里,可以出现像《三味书屋》、《少年维特之烦恼》、《边城》等等传世之作,又或许更多作品只写给自己人看也只有自己人能看懂。但不管怎样,那是一段无法复制的经历,一段千山万水韶华逝去也不会褪色的记忆。

哈哈,刚一落笔就要陷入抚今追昔的情怀了。的确,值得写的人和事情太多。不准备咏叹了,写点好玩儿的吧 初二暑假夏令营的故事。往小了说,那一个月让我的英语口语有了很大长进;往大了讲,我的世界观受到不小的冲击......

   选拔:我的特长在哪里?

这一年六月,我得到一个令人雀跃的消息,学校将选拔一批学生在暑假里参加由青旅组织的中美夏令营。

虽然不是去美国而是美国孩子来中国,但是这样的活动足以让我们兴奋不已。回想一下,1984年,好莱坞的飞机大炮美女牛仔还远远不像今天那样在中国铺天盖地,我们这些整日里啃书本的学生课余生活都很单调。 就算是学外语的,顶多也就从外教那里学了一些英文歌曲,从课本上知道了一些西方的文化习俗,别的,实在没有见过多少世面了。于是,能和美国孩子一起夏令营,而且可以去北戴河和内蒙草原,无疑充满了巨大的诱惑力。

但不是谁想去就可以去的,名额只有十七个,所以,要选拔。选拔的标准既具体又笼统,要求品学兼优,还要有特长。品学兼优我不怕,特长这一点却着实让我发了愁,因为在活动主办者的要求里,特长似乎意味着你起码需要会一种乐器,这样中美学生在一起联欢的时候才显得我们中国学生多才多艺。

周末回到家里,爸爸妈妈仍旧像往常一样兴致勃勃地为我忙碌,我却没心思吃他们做的好吃的,只顾一个人闷闷不乐。被问急了,我委屈地抱怨:都是你们,为什么我小时候你们没让我学一样乐器?!

爸爸说:你不是去少年宫学画画了吗!

我一腔怨气:画画也不能在联欢的时候表演。

妈妈说:那你会跳舞啊。

我不买账:主办单位觉得会乐器才算特长。

妈妈还在努力帮我想办法:文章写得好算特长吧?你的作文还获过奖呢。对了,爱好算不算特长?你不是集邮吗……哎,不会乐器我们表演快板书行不行,告诉他们你一岁八个月就登台了呢……

我不由得心酸 爸爸妈妈是真的为我着急。从小到大,似乎凡是参与过的选拔,我从未落选过。考北京市少年宫绘画班,人家要求招收小学三年级以上有一定绘画基础的,一年级的我拿着几张在巴掌大的日历背面画的铅笔漫画,居然在那些抱着水彩水粉油画夹的考生中被选中;考外语附校,也是千里挑一,到了附校又是一路领先。如果这次中美夏令营不能入选,在爸爸妈妈看来,将意味着对我的巨大打击。这不,妈妈情急之下,连我幼时的光荣历史都翻出来了(据说当时我父母组织宣传队的演出,他们的同事把一岁八个月的我抱到台上,我居然咿咿呀呀地背了一段快板书,毫不怯场)……唉,可怜天下父母心!中国父母对孩子的价值判断,又永远摆脱不了他们身边那些人为制定的无谓的标准。

我的自尊与顽强在关键时刻显示了力量 ---- 落选是我的失败,而让爸爸妈妈为此伤神则是我的耻辱!我不再抱怨,我轻松地告诉他们:别担心了,我会选上。

谁也没告诉,我偷偷借了一把吉他,每天中午趁午睡时间顶着太阳骑车去总政歌舞团跟人学。我决心在一个月的时间里,在不耽误考试的前提下,“突击”出一项特长来!

假如当时的期限不是一个月而是一年,或许你们现在看到的许戈辉的形象就是成方圆了。可惜,压力没了动力马上随之消失 ---- 我扔下了吉他,因为,我入选参加中美夏令营。

后来和主办单位青旅的负责人熟了,我告诉他,我的吉他才刚刚学,自己都不敢相信能入选。他皱着眉头响了半天:啊?你还弹吉他了?…………可能你们那群学生吹拉弹唱太多了记不清了。我对你印象最深的地方倒是你的沟通能力,落落大方,有人缘。

沟通能力 ---- 这也算特长么?当时我对这个概念还没什么体会,更不会想到,它决定了我后来的职业,并使我受益终生。

初识:我的魅力在哪里?

送走考试,迎来暑假。我和陈新、倪红、李丹云、葛力等十七个外附不同年级的同学组成了中美夏令营的中国团。在我们好奇的期盼中,四十几个美国孩子在四五个老师的带领下,终于浩浩荡荡地来了。其实,说“浩浩荡荡”不能完全传神我们当时的感受,更确切地形容应该是“叮嘞咣啷”“稀了哗啦”地来了。四十几个人,在中国多数中学里刚好是一个班的数量,但是我眼前却如同铺陈了一个军团,一个联合国。这些孩子大大小小,高矮胖瘦,黑白红黄,南腔北调,着实让我们一片眼花缭乱。最让我们意外的是,本以为他们会穿西装打领带,要不也应该是喇叭裤高跟鞋什么的,完全没想到他们不是T恤衫就是大裤衩,随随便便甚至邋里邋遢。吃惊之余我们不禁有些懊恼,要知道,临行前青旅的老师特地对我们的着装作了要求,尤其强调不能连续两天穿同样的衣服,害得我们连买带借地置办了不少新行头,而以当时父母的工资标准,根本就是一下买了几年的衣服。

后来在夏令营的交往当中,我们才逐渐发现,其实美国孩子根本不太在意穿着,除了有一天去人民大会堂宴会厅出席欢迎晚宴穿得西服革履之外,其他时候几乎永远是牛仔裤,T恤衫和旅游鞋。但是他们对形体却非常在意,那些肌肉发达皮肤古铜的男生,身边一定总是叽叽喳喳围着好几个女生;而那些体重超过 两百磅 走路一步一喘的巨无霸,则一边对着美味佳肴流口水,一边大喊着“我要减肥”。

这四十几个美国孩子,来自不同的州,不同的学校,原本互相不认识,但时间不长就已经混得很熟。我们每天和他们在一起,英文开始还说得小心翼翼,尤其在意语法时态什么的,后来在他们的鼓励下一天比一天大胆。受了他们的影响,我们的性格也变得开朗起来,每天从早到晚,大家热热闹闹,欢声笑语不断。

可是渐渐地我发现,有一个名叫John的男孩,总是显得特别孤独。在我们的夏令营里,有两个男孩叫John,一个高大开朗,被称为大约翰,一个瘦小安静,就是这个形单影只的小约翰。两个约翰对比如此鲜明,谁也不会搞错。因为大约翰身边总是莺声燕语,一点也不寂寞,我就格外留意小约翰,不想让他被冷落。我的这一优点在学生时代总得到老师的褒奖,评语是关心他人;后来在工作中,鲁豫柯兰她们非说这叫母性情结,还拿出证据说,我的访谈嘉宾只要是弱小男生,我的眼神里就一定散发出慈祥的光芒。

说回小约翰。我怕他孤单,就经常在别的美国学生闹成一锅粥的时候拉上他。他也非常愿意和我聊天,聊了两次我不禁对他刮目相看。小约翰极富才情,从他的嘴里,我听到了雪莱,济慈,泰戈尔,勃郎宁的名字,听到了我不能全懂但是能感觉到非常美丽的诗句。我开始明白他为什么总是那么孤独,在那些狂热崇拜麦克杰克逊和棒球明星的同学里,他找不到知音。于是,他只能与自己心里的田野小草和夜莺为伴。

在北戴河的一天,我们和美国学生在海里打水仗,只有小约翰躺在离大伙远远的沙滩上晒太阳。我走过去,看到他晒得鼻头和脸颊通红,配上细细的四肢,像只刚出锅的小虾米。我笑起来:John,你怎么这么喜欢晒太阳啊?小约翰抬起头,眼睛被刺得只剩下一道缝。他指着自己的胳膊和腿说:我太白了。我十分不解:白有什么不好?我们中国人都觉得皮肤白才好看,有好多女孩还擦增白霜呢。由于不知道增白霜的英文怎么说,我只好绕着弯解释是使皮肤变白的油。小约翰重重地摇头:No, No, 太白了一点都不sexy,现在流行的肤色是古铜色。说到这里,小约翰有点伤感:女生都不喜欢找苍白的男孩做boyfriend。说完,他闭上了眼睛,大有一副任烈日锻造成钢的凛然。不知哪里来的勇气,我蹲下去,拉住小约翰的手,一字一句地告诉他:John,你有魅力。虽然你没有古铜色的皮肤,可是你有聪明的头脑。你会那么多的诗歌,你的魅力是你的智慧。说这番话的时候,我觉得自己的英文出奇的流利,甚至很诗意。小约翰显然受到了极大的鼓励,他望着我的眼睛,也是一字一句地说:辉辉,你也非常有魅力,你的善良就是你的魅力。本来我是在开导别人,被人家反过来一夸,完全没有思想准备,说thank you好像又有点接不上,一闪念中就说了句刚脱口已经知道很傻的话。我说:

Let’s try to be more charming together. 让我们一起努力变得更加有魅力

游戏:我的创造力在哪里?

曾经读到过一篇文章,大致内容是探讨中国的精英化教育究竟给孩子们带来了什么。其中提出了一系列质疑:为什么中国孩子在学生时代往往能在国际数理化比赛中得奖,成年之后却很少在这些领域有所突破?为什么美国孩子在学生时代没那么大压力,长大后却能更好地适应竞争?为什么中国人那么强调集体主义,在海外却往往是一盘散沙?为什么美国人那么强调个体的价值,关键时刻却显示出难得的团队精神?在1984年的中美夏令营里,我第一次学到了这些概念:team work (团队精神)creativity (创造力)competition(竞争),challenge(挑战)。

我们中国学生常常和美国学生在一起做游戏。说起来有点惭愧,我们中国学生能想出来的游戏不多,而且往往比较质朴,诸如击鼓传花,丢手绢,老鹰捉小鸡……美国孩子在老师的带领下,却让我们大开眼界。

有一位美 国男 老师名叫Steve,三十多岁的年纪,戴眼镜,却不文弱。他总能想出各种花样来寓教于乐。据说他在美国的中学里是教体育的,可我总觉得他对学生大脑的训练更胜于四肢。

那是在北戴河的一个傍晚,我们匆匆吃过晚饭,早早来到酒店大堂。今天大伙都有点摩拳擦掌,因为Steve早上就通知,晚上的游戏是个竞赛,胜者有奖。

学生都到齐了。Steve把美中学生按 31的比例分成十几个组,然后宣布了比赛内容:每个组在10分钟的时间里找出5样东西或者作出相应的造型,来表现自己所喜爱的国度。

“开始”的口令一下,整个酒店大堂立即开了锅:每个组首先要达成一致的观点 ---- 表现哪个国度,然后再分头去寻找道具和设计造型 ---- 如何来表现。我们叽叽喳喳一通各抒己见,然后冲回各自的房间,翻箱倒柜,上窜下跳。一时间酒店里充满了兴奋的,慌乱的或者绝望的尖叫。当最后一个美国学生像打棒球跑垒一样扑回我们在大堂里围坐的圆圈时,Steve的倒计时手表刚好嘀嗒回零。“Time’s up!”时间到!接下来,就是每一组的presentation(演示)了。

Steve做了统计,选中国主题的组别最多,有五组。也难怪,可以表现主题的实物比比皆是,从印着长城颐和园的T恤衫,到剪纸邮票绒毛熊猫。更重要的是,美国学生来到中国,眼见耳闻,所有的感受都如同刚出锅一样新鲜热乎。结果,最富创意奖颁给了平时以调皮著称的胖胖的犹太男孩Scott。他穿了一件不知从哪里找来的蓝布对襟袄,头上顶了一块白毛巾,手里握根旱烟袋,笑眯眯地摆了个倚门而立的造型,:I’m a ten-thousand yuan farmer(我是万元户)。原来,Scott有感于我们在北戴河参观的万元户农家,把自己办成了骄傲而自豪的万元户大爷。

除了“中国”主题之外,其他小组的演示亦是精彩纷呈,。别看这些美国学生大的不过十六七岁,小的只有十三四岁,但是当中不少人已经去过几个甚至十几个国家。他们的见多识广加上我们中国学生过硬的地理课本知识,简直把我们的游戏现场变成了世界文化风情展。最有意思的是“future world”小组,组里的JefferyZack平时是一对见面就抬杠的冤家对头。这回Steve有意把他们安排在同一组里,为了集体的荣誉,他们不再争谁该做美国总统谁该当副总统,也不再比谁的明星偶像更帅更漂亮,他们和另外三个同伴通力合作,向我们描绘了一幅未来世界的图景:我们这个国度既不是中国也不是美国,它不是现在世界上的任何一个国家,因为这是在2030年,这是future world里的国度。在这里,没有战争 ---- 一张画着枪与大炮的纸被撕的稀巴烂;在这里,没有种族歧视 ---- 黑皮肤的Eddie和金发的Jenny挽着手步入教堂;在这里,不再用考试 ---- 这是我们中国学生的创意 ---- 手中的神笔往书本和脑袋之间一点,知识就统统变成了自己的;在这里,Ice-cream吃多少都不用担心 ---- 这边,巨无霸体形的Jeffery一个接一个地往嘴里塞,然后,走到一扇布帘的背后,布帘一阵抖动,跟着走出的是健美潇洒的Zack。这时布帘一掀,上面赫然写着“神奇减肥机”!

北戴河的星光映着我们年轻的脸,北戴河的海浪和着我们无拘无束的笑声。我想起了小时候脑子里关于美国的概念,就当笑话讲给美国学生听:那时候我们坚信,只要用愚公移山的精神在地上挖洞洞,终将有一天见到大洋彼岸的小布朗。 美国学生听了故作夸张地惊呼:天啊,幸亏你们还没有挖到胡子白的时候我们就来了,否则,地球被你们挖穿了,海水就把小布朗的家淹了……   

智斗:我的酒店在哪里?

“为国争光”几乎是贯穿在我们和美国学生交往过程里的主旋律。无奈美国佬不懂事,经常和我们对着干。也难怪,我们和他们太不同了,用专业一点的词汇讲,叫“cultural difference” ---- 文化差异:我们遵守纪律,他们却自由散漫;我们谦虚谨慎,他们却率性张扬;我们尊敬师长,他们却喜欢挑战权威;我们兴致勃勃地说中国正在如何日新月异,他们却叽里呱啦地抨击美国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当然,正是因为这些不同,我们才对彼此充满了好奇。特别是美国孩子,总想“find out something by themselves”(亲自发现点什么)。

在北京的一周里,我们和美国学生的住宿待遇是不同的。他们每个人承担自己的交通食宿,被安排住在四合院式的“侣松园”宾馆;我们则因为经费原因,统一住在五块钱一晚的招待所里。白天,我们和美国学生一起游故宫,爬长城,晚上,我在侣松园的庭院里唱歌,做游戏,然后say good night, 他们留下,我们回自己的住处。美国学生很不解:为什么你们不住在这里呢?我们回答:因为我们生长在北京,已经很熟悉四合院了。你们是远道而来的客人,所以让你们住在这里体验一下。美国孩子不罢休,第二天又问。后干脆要求,带我们去你住的地方看看吧。原来,他们不知从哪儿听说我们住得没有他们好,觉得这样不公平,想 老师抗议,又苦于没有证据,于是千方百计要去实地考察。

这还了得!我们当然找各种借口左推右挡 ---- 方面 老师下过禁令,另一方面那招待所根本就是大杂院里的民房,厕所都是公用的,就更不用说洗澡设备了。这么简陋,怎么能让美国学生来呢!推推挡挡,我们总巴望美国孩子失去耐心忘了这个茬儿,然而,就在我们觉得快扛过去的时候,不幸的事发生了。

这天傍晚,我们告别了美国学生准备回住处。因为住得近,也为节省车费,我们每天都是走回去的。出门走了一小段,我们忽然发现,几个身影正在远远地跟着我们,为首的是有着一头棕色卷发被女生们公认很帅的Josh。糟了,他们跟踪我们!大家一下有点慌乱,怎么办?这时候,我的脑海里忽地涌出一大堆小时候看过的电影,骤然间觉得自己简直就是和敌人周旋的地下党!我一边装着若无其事地往前走,一边告诉大家,兵分几路,争取甩掉他们。没想到敌人还挺狡猾,认定我带的这一支小分队紧跟不舍。我们穿街走巷,忽快忽慢,害得几个美国孩子一会儿跑一会儿停,后来大概实在太辛苦,索性也不躲了,叫着我们的名字追了上来。

Josh扑闪着那双棕色的大眼睛,气喘吁吁地问:辉辉,你们到底要去哪里啊?

我故作认真:我们中国人,吃完晚饭要散步的。

Josh顺水推舟:哪,我们一起散步吧,然后我们送你们回hotel

我说不用了。Josh说不客气。我说真的不用了。Josh说真的不客气。一来二去,我已经不知该如何推辞。能找的借口,这几天都已经用过。能编的理由,已经耗尽了我们的想象力。绝望的我只有围着那几条街不停地兜呀转呀,Josh问:怎么还没到啊?我沮丧地回答:我迷路了……

是的,我的心迷路了。那一段日子,我被各种新鲜事物和概念包围着,冲击着。我兴奋,我好奇,我矛盾,我迷惘。毕竟,十几岁的我和我的那些同学一样,从书本到书本,自以为比同龄人多了解了不少西方文化,却没有想到,和活灵活现毫无顾忌的美国孩子在一块儿,还是有诸多的“没想到”和“震撼”。

我暗暗发誓,一定努力学习,将来中国实现四个现代化,就再也不用怕外国人看不起了,也再也不用打肿脸充胖子了。

多年后我的访谈节目《名人面对面》邀请章涵之的女儿洪晃做嘉宾,她也是外附的校友。聊起她小时候的经历,竟有过之而无不及。她在七十年代和一群幸运的小伙伴被选送至美国留学,住在美国人家里还时刻不忘阶级斗争。

谈笑间我的心中无限感慨:幸亏那些日子已经成为昨天!而我们的孩子们,他们能明白么?......

 

 

2006年盛夏于北京

2006.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