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忆连载之三十四

                   共产风的一个例子

杨芳林

 

1955年暑假,我从南京回到故乡,平生第一次尝到了共产风的滋味。

那时确实有些地方有些农户提出组织农业互助组或合作社的要求,但决非大多数农民的要求。据我对故乡的了解,那里绝大多数农民没有组织农业初级社的愿望,更没有要求参加高级社的要求。有些人家只是愿意在平等互利的条件下,同信得过的亲朋好友或者近邻组成互助组,而且是临时性的,对对方没有任何约束力。正经八百的农民(包括富裕中农、中农、下中农、贫雇农的各阶层的大多数)都想老老实实地耕种自己的土地或耕种作为土改胜利果实的自己的土地。可也有相当多的人家祖辈没有地,也不会种地,又不愿吃苦,他们游手好闲惯了,分得的土地成了他们的负担,政府又不允许卖地。土改好几年了,农具几乎没有,耕牛、猪、羊等又少,几乎一贫如洗,当然愿意跟大伙儿一道干活。可是正经八百的农户根本看不惯他们的农活,也信不过他们的品质。就拿锄地来说,农谚说得好:“锄头三分雨。”意思是春天和夏天,雨水少,庄稼盼雨,越是干旱越要锄地,目的是铲断毛细管,避免地下的水分继续蒸发。可是不少互助组成员锄地时不负责任,不是一锄挨一锄地往前进,而是跳跃式地隔一尺下一锄,再往后一拉,只是把松土覆盖在一片硬土上,看起来像是锄遍了,实际上农民管这叫“猫盖屎”,是骗人的花架子。老实巴交的农民不会这么做,在别人家的地里也不忍心这么胡来。可是胡来的人多的是。所以说那时大多数农民的觉悟和要求也就达到自愿组织互助组的程度。

 可是没过多久,上级号召成立高级社。实际上我们那里连初级社也没有。这可忙坏了乡村的干部们,他们对老百姓连蒙带哄带吓唬带威胁,勉勉强强成立了一些高级社,土地归了集体,实际就是归了公。那时已经出现了“出工不出勤”的现象。其它方面的“共产风”也已刮起,例如农业社的生产队长和会计按上级要求,到各家登记农具、牲畜等,连同价格一并开出清单,反正他们说了算:比如大车一辆,30元; 手推车2辆,共20元;耕牛一头,100元;肥猪两头,30元;山羊、绵羊各二只,共20元;大笆斗五个,共10元;铁锨3把,共5元, 等等,等等。还有家前屋后的大小树木全都定出价钱。这些情况是我亲自见到的。所有农具、牲畜都是压到非常可怕的低价。我记得我家当时一切归公,都被弄走了,说是应得几百元钱,实际几千也买不来,还不够平时一头牛的钱。更可恨的是,50多年了,那可怜的几百元钱至今分文未见!稍后我们那里的农民一提起当时的情况,都后悔没有向邻乡的农民学习。人家早已杀猪宰羊卖牛卖树,连果树都砍成劈柴烧锅了,用那里的人的话说,过了几天惬意的日子。可以说,从成立农业社起,农民生活水平一步步降低。等到1958年大跃进成立公社时,农民们倒是没有任何“想不通”的地方,因为反正一切早已归公,管它农业社还是公社母社,就那么一回事了!随之而来的1959年开始的大饥荒,饿死了几千万人,绝大多数也都是农民,谁都明白农民是极左路线的最大受害者,当权人物还扯了个弥天大谎,说是什么“自然灾害”。

 冒进风、共产风真是害死人!可是谁稍有不同意见,就离右派只有50公尺,甚至像彭老总这样的开国元勋,按正常手续写了一封表示不同意见的信,竟被打成里通外国的敌人,这哪里还有一点民主国家的气味!坚持正确路线的中央领导同志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中国人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没想到几天饱饭一吃,又忘乎所以,又折腾了起来,搞什么“文化大革命”,实际就是大革文化命,又来摧毁中国人的灵魂就是了。今天中国人的道德沦丧,很大程度上都是文革惹的祸。

   


  

2006.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