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北京外国语学院附属外国语学校

校友联谊会秘书处工作守则 

 

一、宗旨

服务于海内外所有外附人,宣传和光大外附校友联谊会友情、互助、快乐、健康的精神,为母校光辉历史永垂史册,为建设外附人心灵的家园不懈工作。

二、工作范围

(一)加强外附人的联系和交流。

(二)负责管理运行外附网站(www.waifu.com

(三)组织各种联谊活动。

(四)编辑外附网站《外附人》专刊。

(五)严格管理用于校友联谊会活动的捐款,监督其使用要符合本守则规定的范围。要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收入支出合理合法,帐目真实、准确、完整。要定期公布捐款的收入和支出情况,接受校友的质询和检查。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捐款。

三、秘书处成员的标准、权利和义务

(一)         品行端正,为人正直,热心从事校友会的工作,有责任心、踏实的工作作风和不计报酬的无私奉献精神。

(二)          遵守工作守则,执行秘书处决议,积极参加校友联谊会的各项活动,完成交办的任务,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     团结和主动联系海内外外附人,积极推进校友联谊会工作。

(四)   每年缴纳会费100元,不交纳会费或连续三次无故不参加本会活动,视为自动退出。

(五)           对工作努力、态度认真、积极出色完成交办工作的成员予以表扬和奖励。

(六)           对工作拖沓、不努力,两次无故不参加秘书处会议,屡次不能完成交办工作的成员,由总干事谈话批评。如仍无效,在秘书处通报批评,直至做出最后处理。

(七)    加入秘书处的成员须个人提出申请并经秘书处2 人推荐。秘书处成员退出秘书处,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吸收和退出秘书处成员均要经过 2/3以上秘书处成员通过。退出人员有责任将有关工作事宜交接清楚。

四、秘书处和工作例会

(一)秘书处设总干事、秘书长和干事,由总干事负责,秘书长协助总干事工作。秘书处下设各工作小组开展具体工作,成员为干事。秘书处可以根据需要,聘请专业顾问。总干事和秘书长由秘书处 2/3以上成员选举产生。总干事、秘书长不收取任何报酬和薪金。除有的工作需给予一定工作补助外,干事一般也不收取报酬和薪金

(二)秘书处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讨论和决定有关工作。会议由总干事主持或总干事委托其他人主持。例会须有23以上的成员出席为有效,决议须经到会人员半数以上通过生效。

本守则自200731日起执行。

外附校友会联谊会秘书处

 二〇〇七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