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附校友联谊会

标题: 聊聊使自己不受窝囊气的技巧 [打印本页]

作者: 李协燕    时间: 2008-9-4 15:53:22     标题: 聊聊使自己不受窝囊气的技巧

我在德国受窝囊气是在外国人管理局。按规定,明明该给我一年的居留证,办事员就愣给你一个月的。跟他说,有个规定上说是给一年的,你找找那规定,他不理,说:你会接到我们的信,另外,你打包吧,准备离开德国。我没等信,就又去了。这次我把那规定的复印件夹在护照里递进去了,二话没说,就得到了一年的了。
在外国人管理局受这个气,其实也是我该着。因为在我之前,有个朋友已经拿到了一年的了(他的档案跟我的在同一办公室),所以就认为办事员肯定知道那个规定,不会出问题的,所以就想省点事儿,没跟朋友借那规定,复印一份带上。要是我开始没想省事,而是抱着“以防万一”的想法,带上复印件的话,就会马到成功,也不会受气了。有过这次受气的经历后,再去办签证前,先在外国人法里把各个条文找到,贴上好几个标签,拿着外国人法去办签证,就没再受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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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协燕    时间: 2008-9-4 17:18:40

前不久,遇到一件中国人在德国外国人管理局受气的事。电话那边用愤怒的语气讲述了怎么跟办事员吵架的经过。听了之后,我跟对方讲:真不该跟办事员吵,也不该说办事员歧视。原因是:持学生签证的中国女人,因为生孩子,取消了大学的注册;孩子爸爸是德裔,孩子是德国籍,需要母亲的照料,但他们并没结婚。现在要把学生签证换成一般居留证,已经不光是外国人法的问题,而且还涉及人权法、家庭法等。这已经超出了外国人管理局小办事员的职权和法律知识的范围;小办事员的行事方式是:在遇到疑问时,就说“不”,以免犯错。要想顺利拿到签证的话,去找部门主管,他能决定就决定了;他拿不准,会去问外国人管理局的法律专家的;由法律专家说:人权法、家庭法优先于外国人法。他们再去外国人管理局,直接找了部门主管,顺利地拿到了签证。

作者: 李协燕    时间: 2008-9-5 01:14:15

一个中国人,给我讲过他在大学工作介绍所里一起等工的难友的故事。
大家一起等工,混熟了之后,就开始讲自己的事情。大家原以为,他们其中的一位跟大家一样,穷得不得了。事情却不是这样。这个小伙儿的爸爸是资本家,百万富翁。但是,儿子上学,死活一分不给。因为他家很富,所以他也没资格申请国家低息的助学贷款,不得不来等工。大家都认为他爸爸的做法不合理。在难友的鼓励下,他回家跟他爹理论、要钱。可他爹就是不给,并说了一句:你怎么不告我去呢?于是,他真的去找律师了,跟他爹打官司,并且赢了。过后,他爹说:你怎么不早走这步呢?
这个当爹的富翁就是这样用自己付双份律师费和开庭费来教育儿子的。




作者: 韩英    时间: 2008-9-5 05:09:54

协燕:请教一下儿子打赢老子的事。儿子多大年龄?还依靠父亲么?父亲是否有监护权?儿子以什么罪名打官司?怎么赢的?能说详细点么?

俺有个儿子,不知道哪天也告老子头上了。当然现在还不怕,俺手里就两毛五分钱。可是,万一哪天捡了个大钱包,想分给我们校友点,儿子又不干,怎么办?


作者: 史晓帆    时间: 2008-9-5 10:40:27

协燕讲的两个在德国办身份的故事,都算顺利的。我讲个不太顺利的:我有个持长期居留的华人朋友与一上海小伙子结了婚并在巴黎生子,但给丈夫办来法家庭团聚时却屡屡受阻,法方给出了一个可笑的理由:家里的空气排风扇不符合标准。朋友找了法国人权组织帮忙也无济于事。我陪她去巴黎警察局理论,差点被警察抓起来关拘留,幸亏我的记者身份加严正态度帮了我。后来,听年长的华人们说,许多华人都是靠偷偷给警察局的人塞钱解决的问题。听后我只觉得这个世界是挺复杂的。朋友丈夫来法团聚的事儿经过三年的努力后已得到解决,我希望是靠这家人对法国经济发展的贡献解决的。


作者: 史晓帆    时间: 2008-9-5 10:48:50

    差点被警察关拘留一事可不是无稽之谈。当时警察都被叫来在办公室外面等我了。说是我妨碍公务,要关我48小时。当时我想,这不是挺好,又多了一个经历,又多了一个写作的由头。后来我继续据理力争,把人弄得没办法,只能把上司叫来了。那个西服革履,文质彬彬的领导对我很客气,说一定尽快解决问题,并让我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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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莉莙    时间: 2008-9-5 12: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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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协燕    时间: 2008-9-5 16:50:00

18岁成人,自己为自己做决定,脱离父母的监护。按照公民法,还在进行职业教育、上大学,没有生活来源的孩子,父母要为其担负生活费到25岁。国家给孩子付的孩子费(每月154欧)最长也是到2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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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燕清    时间: 2008-9-5 17:24:23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当我刚刚来到德国时,随时随地都可以感受到德国人对中国人的友好,对中国的好奇与向往。在他们眼中,中国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和文化,充满神奇的国度。

有时走在街上,经常被德国人拦住,问你是不是中国人,一听你是中国人,话匣子马上打开,跟你说,他们刚刚从中国旅游回来,中国多麼的美,中国人多麼的友好。我感到无比的自豪,经常是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因站立多时而僵直的双腿。

十多年以后的今天,这一幕再也没有发生过。我很失落。


作者: 李协燕    时间: 2008-9-5 19:40:32

对法国很有兴趣,希望晓帆姐今后多讲讲。在巴黎,外国人办居留证是在警察局?

国外人管理局的办事员,自身 有排外情绪、欺负外国人不懂、欺软怕硬、违反办公规章,找借口拒绝外国人的居住证申请,已经是见多不怪了。你有理的话,跟办事员来硬的,他们就软下来了。 来硬的,并不是用理论的方式,习惯说是“吵架”,而是用法律来维权。比如:a.去办证的时候,带上一个律师,往你旁边一站,不用说什么,就特管用;b.办 证时,带上一位朋友。需要打官司时,朋友可当你的证人。c.低层办事员做得不妥、或不能决定,可以去找高阶的主管来帮助解决;一般来说,职位越高的,态度 越友善;d.直接找外国人法的律师。

一说打官司,人就常会因钱的顾虑,而放弃找律师。对于没有什么收入和低收入的人,打官司的费用是由国家来负担,即在自己聘的律师那里填表,律师去跟政府部门要他的收费来帮你跟外国人管理局打官司。外国人管理局输了官司,也是由政府付费。

收入高一些的,不能得到政府的钱,免费打官司的,可以投保“权利维护险”,打官司的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

不能得到免费打官司,也没有保险的人,在决定是否打官司之前,就要进行一下胜算的估评。晓帆姐说的那个例子,法方以“家里的空气排风扇不符合标准”
为由拒签,跟法方打官司,赢是很有把握的。简单的说:法方的人,并不是技术专家,排风扇合不合标准,得由技术专家裁定。你能出示排风扇合格的证据,法方就是无理。再说,把排风扇写到外国人法里,脑子也够灌水的。这就是说,可以放心大胆地去打官司,费用反正是输方担负。

给警察偷偷塞钱,贿赂国家公务员,是违法的。为办证给警察塞钱,弄不好还让警察把你告了;证不但办不下来,还会因为贿赂罪被罚,在个人记录上留下犯罪前科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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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韩英    时间: 2008-9-5 22:07:00

德国这么好,一直管到25岁,我儿子肯定想去那里。不过,我还是呆在美国,因为这里只管到18岁,哈哈哈。

(25岁,那。。。还用管儿媳妇吗?万一再弄出个孙子,还用管孙子吗?估计以后我不捡钱包了,改捡破烂了,哈哈。)


作者: 韩英    时间: 2008-9-5 22:25:59

想起来了,美国有最低贫困线补助,一家人收入不到2、3万美金的(各州标准不一样),国家会补助。好了,我不用捡破烂了。
作者: 李协燕    时间: 2008-9-6 02:33:58

韩英姐,德国好不好,看对谁了。要是孩子“不争气”,在职业教育和大学的学业上拖到25岁,跟父母要钱,对父母并不是好 事。你死活待在美国,而儿子到德国来上大学,没生活来源,跟在美的老娘打官司的话,那才有好玩的呢:按德国法的25岁,还是按美国法的18岁?你儿子要是 能通过一把折腾的实践,弄明白,或者发现这还是国际法空白,提出设想,不都是挺好?

儿子上大学,生活费是父母付的,他应该知道按法律他能从父母那儿得多少;父母给的钱够不够他养媳妇和孩子的。不够,他得和媳妇,及其父母商讨,开发自己的打工能力,再不够的话,他得知道在国家那里能得到那些补贴,怎么办,能得到这些补贴。

在 德国,其实用不着为小辈结婚,生孩子太操心。怎么都会有解决的办法的。自己收入高,就按法多给孩子点,就帮国家省点;自己收入低,国家就多补助点;反正不 管钱是由谁出,最后都能达到保证孩子家庭,及其孩子的基本生活水平,并有医疗保险的。简单说,在自力的基础上,不能达到基本水平的时候,国家都给补足到基本水平。德国单 身人基本水平是每月645欧,有老婆、孩子(论个算),钱数往上加;有医疗保险是理所当然的,国家给付保金。开玩笑说:有本事,可以敞开肚皮生孩子,用 不着担心。就是人对退休也不用太担心。要是因为生孩子没工作(生孩子、养孩子的年头,国家给计入到养老金的积累),或工作时间短,养老保险攒得少,比 如:只有200-300欧,国家给补到每月670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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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协燕    时间: 2008-9-7 03:43:59

韩英姐,
按德国法,保医疗保险,就必须连带保护理险。这不但保证人有病可以看病,而且在人年老有病、伤残不能自理 时,也能得到伺候护理。有这制度,“养儿防老”就不灵了,而且当爹妈的,也就用不着指望“久病床前出孝子”(“孝子”是专业护士和护理员),也不用让儿子 在不管自己老婆和孩子的前提下,“奋不顾身”去管二老,以便弄个“孝子”名份儿。人养育下代,不管怎么说,“骨子”里也是为了把自己的基因往下传。儿子当“三文治”,顾老必定消耗顾少的精力和资源,使后代削弱。后代被削弱,传基因的能力就减弱;代代这样削弱,不就传mu2了?
你儿子到18岁独立;在这独立的基础上,德国方式,是不是能给人点更多的“独立”启发?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9-7 4:01:51编辑过]


作者: 韩英    时间: 2008-9-7 06:33:54

我家旁边,住着一个九十多岁的老头。他有很多房子,他自己住一套,其它全部租给了房客。据他说,最近还在稍远的地方盖房子,他要经常去工地看看。我说,你这把年纪了,还。。。他说,不是为了钱,是为了fun,人总是要动着。

前不久,他得了口腔癌,现在治好了。他指着下巴跟我说,整个下巴都是假的,旧的去掉了,换了个新的。从此再也不抽烟了。

我问他,子女在哪儿?家属在哪儿?为什么一个人住?他说,有的在外州,有的在本市。我问他,为什么不和你住在一起,照顾你?他说,为什么要跟我住在一起,我可以自理啊,我能走,能动。我说,万一。。。?他伸出手腕让我看,上面有一个电子仪器,直通急救部门。

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就机制化了(institutionalized),很多事情,是由社会机构承担,而不是孩子。如果社会不承担,而是靠孩子亲属,把道德和制度混在一起,就有扯不清、打不完的道德冲突。我养孩子是自愿也是义务,他回报不回报是他的选择。如果强迫他回报,一对他不公,二说明我的目的也不纯。所以,我不求儿子“孝顺”。能自理就自理。不能自理,找有关部门帮助,有养老院,有护士医生就够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9-7 6:56:31编辑过]


作者: 李协燕    时间: 2008-9-7 07:07:00

韩英,看了你的贴,知道美国跟我这儿也大致差不多。谢谢你提供的信息!

在电视上看见过关于老人护理的报道,包括手腕上的电子仪器等等,但没太上心;可能是因为我还没到那地步,不过,经你这一说,脑子里重视了。

儿女能照料父母当然好,但要是有办法能减轻儿女负担的话,不是也是胳膊肘不往外kuai3吗?再说,子女的护理是出于“孝敬”,但并不如护士和护理来得专业。

在国内,老人住院手术,儿女轮流陪床,把本该护士干的工作也包了,展现对老人的孝敬。我纳闷,为什么住院交了护士的护理费,却不由护士来干,而由儿女干。再说,儿女不专业,瞎鼓捣使老人出闪失的话
(搀扶不得体等等),费交了、活干了、便宜了护士(让护士省事了),损了老人,官司也打不了。对陪床孝子,是不是应该划个大问号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9-7 7:13:50编辑过]


作者: 李协燕    时间: 2008-9-7 19:30:13

外国人管理局的办事员,给外国人发证痛快不痛快,外国人自身的素质也很重要。受过高等、或职业教育,工作不成问题,能独立,不吃其社会福利,还能缴税的外国人,办证一般是顺利的。我有位朋友,德国博士,在大学研究所工作。办证时,工作合同只剩下半年,但办事员二话没说,就给了两年的居留证。在德国办入籍,要回答是否领过社会救济的问题。领过社会救济的,入籍就难。
作者: 史晓帆    时间: 2008-9-8 10:06:38     标题: 回协燕

回协燕:在巴黎办身份在巴黎警察局(Prefecture de Police),但具体办事的不穿警服,应该是公务员吧。而决定抓我的是巴黎警察局的女警官,她通知了巴黎四区警察局。我走出办公室时,有两名四区分局的警察在楼道里等我。如果我被关,是关在四区的警察局。


作者: 燕清    时间: 2008-9-8 17:53:39

晓帆姐:真是万幸中的不幸,没能体验一把法国拘留所的生活。(玩笑)


作者: 李协燕    时间: 2008-9-8 19:00:51

谢晓帆姐的解答,现在知道了。

晓帆姐,你帮朋友两肋插刀,[查]差点没被关进去,协燕出于校友的情谊,想说的 是:你帮别人,但也得为自己的利益考虑。你朋友请老公到法国团聚的事情要是找律师办的话,仨月可能就能拿下,用不着拖三年。她没这么做,才拖累了你。在德 国,要是在总计算机个人记录中被记上这一笔的话,得等10年才能被消除,这期间你办什么,都会遇到麻烦的。从你提供的信息看,警察要是关了你,你也没脾 气,打官司赢的几率很低。幸亏职位高点的警察出面阻止了。为你幸运高兴!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9-9 16:24:39编辑过]


作者: 史晓帆    时间: 2008-9-12 16:58:23

回燕清、协燕:

我的朋友想过打官司,但又怕拖不起时间,她说在法国打官司要很长时间,这可能与德国人的效率不同。朋友说要去警察局催一下,我好奇,就跟她去了。

    我当时一点也不担心,因为我没做亏心事啊。无非是帮朋友说句话提个问题。他们叫警察是为了吓唬我,这不是已经被证明了吗?我了解法国人,他们欺软怕硬,好在法国人也怕较真的(会讲理的),这也是我喜欢法国的原因之一。后来我亮出了记者证,不知这是否也帮我的忙。但最重要的是我没有触犯法律。迄今我在法国还没吃过什么亏,这其中可能也有幸运的成分?
作者: 李协燕    时间: 2008-9-12 18:31:45

晓帆姐,
在不少情况下,明显有理的时候,律师写信就管用了,因为官方部门也想避免不必要的开支。如果对方还是“死不改悔”,或不理睬律师的话,律师再告到法院。打官司是不是要很长时间,得看是什么官司,怎么打(律师的水平和敬业精神很重要);只有亲身试过,才能积攒出经验。

想问晓帆姐的是:在叫警察之前,他们是否让你们出去过?

我办1年证,结果只拿到1个月的那次,本想再磨一下,让办事员找一下那个规定,他就不耐烦地发了“驱逐令”,这时就得马上“听话”,乖乖离开那间屋子,否则就是妨碍公务了。

欺软怕硬的那儿都有,不过,
欺软怕硬一般也是有原因的。就拿直 接与办证的外国人“面对面”的那些职位低的小办事员来说吧。他们干的是苦差,工资也低,在外国人眼里是掌握定夺大权的“大爷”,可实际上,他们自己知道, 他们的决定权实在是太有限了;做错了事、说错了话,还要道歉、遭上司的批评,此外,还常遇到争执、挨骂,甚至还会遭到没拿到证的外国人的推搡、恐吓。对这 样的小办事员,采取给予他们respect,用放松的肢体语言和幽默的语言来跟他们交涉,效果往往比强硬要好。

编辑说明:字体的大小是技术问题。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9-12 18:41:2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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