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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聊使自己不受窝囊气的技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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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协燕 发表于 2008-9-4 15:53:2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我在德国受窝囊气是在外国人管理局。按规定,明明该给我一年的居留证,办事员就愣给你一个月的。跟他说,有个规定上说是给一年的,你找找那规定,他不理,说:你会接到我们的信,另外,你打包吧,准备离开德国。我没等信,就又去了。这次我把那规定的复印件夹在护照里递进去了,二话没说,就得到了一年的了。
在外国人管理局受这个气,其实也是我该着。因为在我之前,有个朋友已经拿到了一年的了(他的档案跟我的在同一办公室),所以就认为办事员肯定知道那个规定,不会出问题的,所以就想省点事儿,没跟朋友借那规定,复印一份带上。要是我开始没想省事,而是抱着“以防万一”的想法,带上复印件的话,就会马到成功,也不会受气了。有过这次受气的经历后,再去办签证前,先在外国人法里把各个条文找到,贴上好几个标签,拿着外国人法去办签证,就没再受过气。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9-4 21:12:4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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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协燕 发表于 2008-9-4 17:18:40 |只看该作者
前不久,遇到一件中国人在德国外国人管理局受气的事。电话那边用愤怒的语气讲述了怎么跟办事员吵架的经过。听了之后,我跟对方讲:真不该跟办事员吵,也不该说办事员歧视。原因是:持学生签证的中国女人,因为生孩子,取消了大学的注册;孩子爸爸是德裔,孩子是德国籍,需要母亲的照料,但他们并没结婚。现在要把学生签证换成一般居留证,已经不光是外国人法的问题,而且还涉及人权法、家庭法等。这已经超出了外国人管理局小办事员的职权和法律知识的范围;小办事员的行事方式是:在遇到疑问时,就说“不”,以免犯错。要想顺利拿到签证的话,去找部门主管,他能决定就决定了;他拿不准,会去问外国人管理局的法律专家的;由法律专家说:人权法、家庭法优先于外国人法。他们再去外国人管理局,直接找了部门主管,顺利地拿到了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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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协燕 发表于 2008-9-5 01:14:15 |只看该作者
一个中国人,给我讲过他在大学工作介绍所里一起等工的难友的故事。
大家一起等工,混熟了之后,就开始讲自己的事情。大家原以为,他们其中的一位跟大家一样,穷得不得了。事情却不是这样。这个小伙儿的爸爸是资本家,百万富翁。但是,儿子上学,死活一分不给。因为他家很富,所以他也没资格申请国家低息的助学贷款,不得不来等工。大家都认为他爸爸的做法不合理。在难友的鼓励下,他回家跟他爹理论、要钱。可他爹就是不给,并说了一句:你怎么不告我去呢?于是,他真的去找律师了,跟他爹打官司,并且赢了。过后,他爹说:你怎么不早走这步呢?
这个当爹的富翁就是这样用自己付双份律师费和开庭费来教育儿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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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英 发表于 2008-9-5 05:09:54 |只看该作者

协燕:请教一下儿子打赢老子的事。儿子多大年龄?还依靠父亲么?父亲是否有监护权?儿子以什么罪名打官司?怎么赢的?能说详细点么?

俺有个儿子,不知道哪天也告老子头上了。当然现在还不怕,俺手里就两毛五分钱。可是,万一哪天捡了个大钱包,想分给我们校友点,儿子又不干,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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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晓帆 发表于 2008-9-5 10:40:27 |只看该作者

协燕讲的两个在德国办身份的故事,都算顺利的。我讲个不太顺利的:我有个持长期居留的华人朋友与一上海小伙子结了婚并在巴黎生子,但给丈夫办来法家庭团聚时却屡屡受阻,法方给出了一个可笑的理由:家里的空气排风扇不符合标准。朋友找了法国人权组织帮忙也无济于事。我陪她去巴黎警察局理论,差点被警察抓起来关拘留,幸亏我的记者身份加严正态度帮了我。后来,听年长的华人们说,许多华人都是靠偷偷给警察局的人塞钱解决的问题。听后我只觉得这个世界是挺复杂的。朋友丈夫来法团聚的事儿经过三年的努力后已得到解决,我希望是靠这家人对法国经济发展的贡献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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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晓帆 发表于 2008-9-5 10:48:50 |只看该作者
    差点被警察关拘留一事可不是无稽之谈。当时警察都被叫来在办公室外面等我了。说是我妨碍公务,要关我48小时。当时我想,这不是挺好,又多了一个经历,又多了一个写作的由头。后来我继续据理力争,把人弄得没办法,只能把上司叫来了。那个西服革履,文质彬彬的领导对我很客气,说一定尽快解决问题,并让我走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9-5 10:49:2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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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莉莙 发表于 2008-9-5 12:08:5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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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9-6 10:09:24编辑过]

一去二三里,前村四五家。高楼七八座,八九十枝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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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协燕 发表于 2008-9-5 16:50:00 |只看该作者
18岁成人,自己为自己做决定,脱离父母的监护。按照公民法,还在进行职业教育、上大学,没有生活来源的孩子,父母要为其担负生活费到25岁。国家给孩子付的孩子费(每月154欧)最长也是到25岁。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9-5 16:51:3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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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大大开心果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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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清 发表于 2008-9-5 17:24:23 |只看该作者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当我刚刚来到德国时,随时随地都可以感受到德国人对中国人的友好,对中国的好奇与向往。在他们眼中,中国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和文化,充满神奇的国度。

有时走在街上,经常被德国人拦住,问你是不是中国人,一听你是中国人,话匣子马上打开,跟你说,他们刚刚从中国旅游回来,中国多麼的美,中国人多麼的友好。我感到无比的自豪,经常是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因站立多时而僵直的双腿。

十多年以后的今天,这一幕再也没有发生过。我很失落。

你来侃!我来侃!大家都来侃!你开心!我开心!外附人都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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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协燕 发表于 2008-9-5 19:40:32 |只看该作者
对法国很有兴趣,希望晓帆姐今后多讲讲。在巴黎,外国人办居留证是在警察局?

国外人管理局的办事员,自身 有排外情绪、欺负外国人不懂、欺软怕硬、违反办公规章,找借口拒绝外国人的居住证申请,已经是见多不怪了。你有理的话,跟办事员来硬的,他们就软下来了。 来硬的,并不是用理论的方式,习惯说是“吵架”,而是用法律来维权。比如:a.去办证的时候,带上一个律师,往你旁边一站,不用说什么,就特管用;b.办 证时,带上一位朋友。需要打官司时,朋友可当你的证人。c.低层办事员做得不妥、或不能决定,可以去找高阶的主管来帮助解决;一般来说,职位越高的,态度 越友善;d.直接找外国人法的律师。

一说打官司,人就常会因钱的顾虑,而放弃找律师。对于没有什么收入和低收入的人,打官司的费用是由国家来负担,即在自己聘的律师那里填表,律师去跟政府部门要他的收费来帮你跟外国人管理局打官司。外国人管理局输了官司,也是由政府付费。

收入高一些的,不能得到政府的钱,免费打官司的,可以投保“权利维护险”,打官司的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

不能得到免费打官司,也没有保险的人,在决定是否打官司之前,就要进行一下胜算的估评。晓帆姐说的那个例子,法方以“家里的空气排风扇不符合标准”
为由拒签,跟法方打官司,赢是很有把握的。简单的说:法方的人,并不是技术专家,排风扇合不合标准,得由技术专家裁定。你能出示排风扇合格的证据,法方就是无理。再说,把排风扇写到外国人法里,脑子也够灌水的。这就是说,可以放心大胆地去打官司,费用反正是输方担负。

给警察偷偷塞钱,贿赂国家公务员,是违法的。为办证给警察塞钱,弄不好还让警察把你告了;证不但办不下来,还会因为贿赂罪被罚,在个人记录上留下犯罪前科的记录。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9-5 21:31:3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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