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协燕对张丹红道歉的动机如何看?我觉得她很有可能是为了生存,为了保住工作,但并非一夜之间转变了立场。另外,她当然可到法院打官司,但那可就是大动干戈了,在德国打官司就那么容易吗?我觉得最简单表示不满的方法是辞职,但她没选择这样做,可见她是热爱或者需要这份工作的。 新华社的文章未提“道歉”一事,这并不构成违反职业道德。从新闻写作的角度,这叫取材,记者编辑有权根据报道的主题和中心思想,对新闻素材进行取舍。举个类似的例子:前几年,新华社一高级编辑发稿出错,被勒令检讨,并被停止发稿人职务。海外媒体纷纷做了报道,指责新华社的做法,但也没报道该编辑做检讨的内容啊。报道说该人被新华社解职了,这是不实之词,该编辑目前正在新华社某驻外分社工作,又担任了发稿人,而且还应本人申请被延长了任期。他受到如此宽待,可能因当年检讨做的深刻吧。 关于新闻取材,还可举个法国例子:奥运火炬在巴黎传递的第二天,法国电视一台转播了中国CCTV关于“火炬在巴黎顺利传递“的镜头,批评CCTV粉饰太平。而法国电视二台在同一时间播出的新闻中,却选取了北京各主要报纸报道奥运传递在巴黎遭受挫折的镜头。两家电视台的两种取材,传递出两种截然不同的信息。(我每天八点看电视一台新闻,八点半看电视二台的重播新闻) 值得指出的是,新闻取材其实并不单纯属于新闻写作技术层间问题,如何取材往往也反映出记者编辑的观点或价值取向。所以才有人批评中国记者容易报喜不报忧,也批评西方记者“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