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色
太
阳
黄晓敏
(原载《收获》1996年第5期)
(第一章节选)
尼斯的秋天说来就来。
游客的喧闹还在海滩回响,绵绵细雨已经笼罩了这个地中海城市。
海边突然绝了人迹, “星星”购物中心趁机把大拍卖的广告作了满城,梅德森大街便热闹许多。本来宽敞的街道水泄不通,汽车喇叭不耐烦地叫,两股人流顶着无数灿烂的花蘑菇,优哉游哉缓缓流动,到了“星星”中心的银白色大门下,一大片蘑菇被吃进去,一些小黑点被吐出来,转眼间又开出新的蘑菇,散向街旁,在梧桐树叶的斑斑点点中忽隐忽现。
好晴挤出人群,懊恼着刚才受一时的诱惑,走近去看新装饰的橱窗。那些金黄、麦黄、柠檬黄的秋装实在太漂亮,好像空气中跳动的阳光,看着心里暖和。可毕竟也就是看看罢了。这些名牌货,减了价还不是贵。
她跺跺被踩脏的鞋,低头走她的路。淋湿的裙子紧贴在小腿上,走两步得拽一下。
穿过马路,拐上通往火车站的小街,行人立刻少了。一间间摩肩挨踵的饭店、餐厅、咖啡馆正是宾客满盈,海滨城市特有的临街大玻璃窗敞开着,夸张地映出里边的热闹和喧哗。走过几家廉价小吃店,好晴就看见那块熟悉的招牌 :
绿色霓虹灯打出一棵粗劣的棕榈,树下不伦不类地闪着两根粉红色的筷子。
金宫酒楼跟火车站一带的所有亚洲餐馆一样,让人想到暗红的灯笼、烫金的挂匾、陈旧的和不陈旧的山水画。为了招徕食客,他们用这千篇一律的装饰刻意打扮出一个老外眼里的中国。这份俗气,加上嘈杂的繁荣,一股谁也不会弄错的热烘烘的辛辣香气,就是蓝岸人所谓的中国城了。
好晴眼里,佳妮就是这幅画面的最好点缀。
佳妮穿一身大红旗袍,金丝勾着暗花,乍看再普通不过,其实处处有着她的别出心裁。她把领口改得很低,像法国女郎一样露出酥胸,下摆为跑菜方便,裙衩开到大腿根,臀部以下的部分却被旗袍紧紧包住,让人瞧着干着急。
佳妮怀抱袖珍收款机,啪啪按着键钮,一阵风似地在餐桌中间穿梭。她努努嘴,示意好晴坐下,一面回头喊:
“于连,送点儿饮料来,告诉老潘好晴来啦,给我们单弄点儿吃的!”
一个十五、六岁的孩子走出来,不声不响看她们一眼,径直去撤餐具。一脸温厚的老潘端着茶,慢吞吞地走来把杯子放下,冲好晴点点头。
佳妮妩媚地笑着,把信用卡和帐单还给一个穿中式对襟褂的老头儿。
老头儿早吃完了,坐着喝了半天茶,好晴一进来就注意到他的眼睛一直跟着佳妮转。佳妮的手被老头儿拉住,边听他说话边点头,却趁他不留神,偷偷对好晴作个无奈的鬼脸,又赶快扭回去,若无其事地摆出一脸专注。
好晴心里笑。
认识佳妮是在友好中心的春节晚会上。那时她刚来法国不久,穿着绣了花的毛衣,嘴唇涂得像红樱桃,对着彬彬有礼的绅士太太,不管老的少的,认识的不认识的,只管指着鼻子说“你,你……”。她的法语从不变位,也没时态,就是原封不动的动词,一口京腔大声大气,倒也干脆,逗得法国人直喷饭。好晴有些替她难堪,她自己却浑然不觉,还跟着笑,等知道人家笑的是她,也不恼,杏核眼滴溜儿一转,一吐舌头,前仰后合地更加乐不可支。
谁也没想到她们竟成了朋友。好晴从小是规规矩矩的乖学生,成绩优秀,老师欣赏,到了法国一心作学问。佳妮高中都没上完,在北京工作过几年,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到法国来,她直言不讳,就是想找个老公,定居。
好晴喜欢她的就是这份直爽。佳妮漂亮,却没有许多漂亮姑娘的矫揉造作,跟男人永远直来直去,不懂欲擒故纵,更不会犹抱琵琶半遮面,虽然免不了冒昧,可也正是她的魅力。哪次晚会她都出足风头,法国小伙子少不了围着她转。好晴起初觉得她俗气,后来发现她俗得老实,俗得爽快,比起酸文假醋的人,倒是俗得可爱了。
中式对襟褂在佳妮脸上响亮地嘬了两下,终于走了。佳妮招呼于连给最后两桌送甜点,自己走到好晴旁边,屁股刚沾椅子,又站起来。
“这老潘,怎么就拿一个杯子,我呢?这人真是……慢着,”她叫住忙着找杯子的老潘,“顺便再拿点吃的来。好晴你想吃什么?……算了,还是我去吧,你那慢劲儿,让你干点什么比我自己干还累!”
好晴想说“怎么支使起老板来了”,话没出口,佳妮已一阵风进了后厅。
当初佳妮来金宫酒楼打工,好晴并不赞成。她觉得佳妮怎么也该把学年读完。佳妮说,我又不是念书的料,耽误那功夫不如多挣几个钱。
其实好晴还有一层顾虑。金宫酒楼的高棉老板潘兴成显然在对佳妮献殷勤,她劝佳妮还是疏远一点。谁知佳妮听了大为高兴 : “是吗?我倒没看出来!”
佳妮当然不会看中老潘,但骑士总是不嫌多。
离开大学进了餐馆,佳妮如鱼得水,老潘也果然对她言听计从。平心而论,佳妮干活没挑剔,小餐馆近来的红火全亏她。金宫美其名曰“酒楼”,原来不过是个经营春卷炒饭的小卖店。佳妮来了没几天,就怂恿老潘增加了午餐份饭 :米饭炒菜,几个欧元一盒,茶水奉送。先是赶火车的人来吃便饭,后来附近的上班族也丢开三明治、比萨饼,开始往这儿跑。其中原因,除了中国饭价廉物美,佳妮的秀色可餐不能说没关系。客人一天比一天多,地方显得小了,老潘买下旁边刚倒闭的比萨饼店,请人装修,打算扩大店面。
他成了笑菩萨,只是他那个侄子于连开始耷拉脸了。
佳妮从来想到什么做什么。好晴头疼的事,到佳妮眼里就很简单。从文化中心跳槽到B.M.公司的时候,好晴拿不定主意。文化中心毕竟旱涝保收,进公司,只是合同工,将来还有被炒鱿鱼的危险……
佳妮就干脆 :
“想那么远干吗,谁知道以后的事?当初咱们想过能来法国吗?”
替余人办留学,好晴也犹豫过。余人在国内已经小有名气,到法国来可没人认这个帐。佳妮只说 :
“别的都甭提,还要不要你丈夫吧?”一句话让她下了决心。
佳妮从来感情用事,她的直觉却往往比理性还可靠,连心细如发的辛迪也这么认为。佳妮最听不得她们“如果这样,会不会那样”的分析。“你们念那么多书有什么用?”她不屑地说,“尽跟自己过不去了。”
佳妮有权大言不惭,因为她几乎战无不胜。她有一张鲜艳的脸,一汪秋水的眼睛。好晴看她,就相信“女人是水做的骨肉”。她最佩服佳妮该瘦的地方瘦,该肥的地方肥,老舍将西洋女人形容绝了的一句话,“胳膊是胳膊,腿是腿”,用在佳妮身上再合适也没有了。
辛迪曾替自己和好晴不平。这小蹄子就是个天生的尤物!我们也差不到哪里,怎么就都围着她转?佳妮就说,她们是聪明反被聪明误,男人喜欢蠢女人,要不怎么显出他们的强呢?两个朋友都笑,说这可是胡说。
佳妮把盘盘碗碗摆了一桌,递给好晴一双筷子,自己一边大嚼,一边嘴里塞着饭菜埋怨 :“现在见你可难了!你们余人的魅力就那么大?”
“哪有多长时间,不才几个星期嘛!”
“哼,忘了余人没来那会儿了?辛迪那丫头也不来,你们呀,都一样,骨头贱,光知道侍侯老公!”
好晴心上飘过一片阴影。她赶紧说 :
“少提他们,你让我消消停停多吃点儿。谁像你那么福气,有人天天弄了好吃的侍侯着……”
佳妮啪地把筷子往桌上一放。
“怎么了?”好晴莫名其妙。
“你不说我又忘了!你看我,腰围宽了两公分,再不节食,新买的衣服都穿不进去了!”
她站起来,准备去房间换衣服,看一眼好晴问 :
“你呢?就这么去?”
好晴拉了一把屁股下的裙子,“我又不是主角。再说,去这种酒店,我反正没有穿得出去的行头。谁让她非请我呢,她活该!”
佳妮作了个无可救药的手势,上楼去了。
她再下来时,好晴不由惊叫 :
“你有没有搞错?我们是去给辛迪当陪客,不是叫你去相亲呀!”
佳妮穿了件飘逸的长裙,橄榄绿色的底子带着碎花,一双时髦的绿色高跟鞋越发衬出丰乳细腰,耳朵上荡着一对翡翠绿的耳环,袅袅婷婷对窗当镜,往头上戴一顶系绿绸带的大草帽。
“管它呢?美一天算一天,唉,眼看老啦!”
“你还说老,成心是吧?让我们还活不活了?”
好晴开着玩笑,心里有点酸。她今年已经三十四,和辛迪同岁,佳妮比她们小几岁,也快三十了。
“我才不替你们操心呢,”佳妮说“你已经嫁出去了,再说,你聪明漂亮又有文凭,就是再嫁一次还愁吗?辛迪么,只要她愿意,那些人还不得打破脑袋!告诉你,她还得感谢我呢,不是这个米歇尔缠得太紧,她才拉我们作陪的吗?”
“你想让米歇尔转移阵地?”
“为什么不?我是不放过每一个目标的。”
“天哪,你的目标难道还少?”
好晴摇着头,催佳妮动身,帮她拿起印着“L”字母的精致手袋,感叹道 :
“你真行,打了几个月工,就舍得买名牌了。”
“我哪儿舍得?”佳妮瞥了一眼于连,压低声音说 :
“老潘送的呗。”
“对你真不错啊,”好晴也小声说,“我听说他特小气嘛,从前追一个泰国女孩儿,过生日都没给人家买过一件衣服,一件首饰,只自己掌勺请了顿饭,气得人家跑去嫁老法了。”
“这算什么,”佳妮撇嘴,“我都帮他赚了多少了?再说他早不买晚不买,还不是看减了价才买的,哼,我还不领情呢!”
辛迪谢绝米歇尔送她回家的好意,跟两个朋友走出尼格莱斯古大酒店。
雨刚停,阴沉的天空开了一道缝,夕阳透过乌云,将几缕柔弱的金丝洒向海面。
佳妮舍不得这时光,拉着好晴辛迪还要去老城吃佛罗伦萨冰激凌。三个人都爱吃冰激凌,“菲诺丘”又是大名鼎鼎的意大利人开店,平时不管谁提议,总是一呼两应,不会落空。今天好晴却急着回家。
辛迪也扫她的兴,“算了,改天吧。”
佳妮一把拉住她,“你又没有老公在这儿,跟我走!”
“吃什么冰激凌,”辛迪怏怏地,“刚才还说减肥呢。”
佳妮立刻说 :“那你请我喝鲜榨果汁,别说了不算,忘了你怎么求我们来的?”
她们走在海滨大道上。沐浴着夕阳的佳妮几乎跳跃着前进,裙裾随风一摆一摆。辛迪穿着白棉布衬衫,牛仔裤裹着修长匀称的腿,懒懒散散地跟在后边。佳妮转身等她,不由羡慕道 :
“我要有你这身条儿,也不节食了!”
转眼功夫,不知从哪儿钻出来的行人忽然到处都是,个个披了一头一脸的阳光。尼斯海滨的象征,尼格莱斯古大酒店乳白、粉红、翠绿的三色圆顶,活像一支巨大的奶油、草莓、薄荷三色冰激凌,令人馋涎欲滴。
吸着果汁,佳妮还伸着脖子看临桌吃的巧克力冰糕,直看得人家对她翻白眼。
辛迪拍她一下,“别那么没出息,想吃什么就吃吧。”
“对呀,今晚不吃饭了!”佳妮招手叫来侍者,心安理得地点了一份“地中海狂舞”,特别吩咐要多加香提伊奶油。
辛迪嘟囔 :
“显见不是你付钱。”
佳妮抹着嘴边的奶油,往紫红色天鹅绒沙发座上一靠,对辛迪说 :
“嗨,现在你说吧。”
辛迪一愣 ,“说什么?”
“别以为我没看出来。瞧你刚才那样儿,整个一个心不在肝儿上,肯定有什么事!”佳妮把杯子往桌上一放,“你真以为我非要吃你的冰激凌不可?从实招来吧!”
辛迪没说话。
佳妮猜得不错。如果她单单是跟米歇尔约好,肯定会取消今天的约会。去尼格莱斯古是一个星期以前就定好的,米歇尔说他儿子来蓝岸度假,一定要一起吃顿晚饭,让辛迪见见他。米歇尔五年前离了婚,儿子是他唯一的亲人,这顿饭多少有点跟家里人见面的意思。辛迪心里一动,就说不吃晚饭,同意一起喝杯咖啡,并且请了两个朋友相陪。
辛迪外表大大咧咧,其实心细。和米歇尔交往不短了。她始终不卑不亢,既不得罪他,也不给他什么希望。她当然明白米歇尔的意图,不过,丈夫的手续反正已经快办好了,他一来,不就什么都结束了吗?
漂亮姑娘往往故事多,可到今天为止,辛迪的生活可以说相当平静。来法国一年多了,谁都知道她跟老公电话频繁。想追她的人不少,都不持久,她的冷淡让人自讨没趣,越发觉得她高不可攀。
用好晴的话说,辛迪和佳妮,一个是“冷美人”,一个是“热美人”。也许是地中海气候的关系,总是热美人门前更热闹些。其实得到佳妮的青睐也不容易,只是她气质平民化,不会让男人自惭形秽。或许就是她自己说的,“聪明反被聪明误”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