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纳遭受勒索》李国淇
  2008/1/11 13:30:07  李国淇  点击:1191

 

 

我在《外附人》20066期《身在加纳,感受非洲》一文中谈到了我在加纳一年多的感受,加纳纯朴的民风、热情的人民、一些良好的社会风尚以及美丽的自然风景都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正像我在文中讲的,在加纳的那段时间中我不断感受着外界信息的刺激,时时处于一种亢奋的状态,这些都是自己发自内心的真实感受。但是正像每一个国家的社会总是有它积极的一面也有它丑陋的一面一样,我在加纳的那段时间也曾经感受到一些负面的信息和事务,同样使我印象非常深刻。遭受勒索即是一个方面。

200310月中旬的一天,正是我到加纳3个月的时间。早晨8点多钟,我驾车由所驻的特马自由区到首都阿克拉办事,车子行驶在特马通往阿克拉的高速公路上,路上车子不多,交通很顺畅。这天天空晴朗,碧空如洗,灿烂的阳光照在大地上,高速公路两旁翠绿的草原显得分外美丽,使人产生出一种愉快的心情。忽然我看到前方不远处有一个身穿灰棕色制服、肩背冲锋枪的警察在挥手示意我靠边停车,当时我一惊,可是想想我的车速并不快呀,此地又没有什么特别的交通标志,为什么要我停车呢?心虽这样想,但是警察让停车又不能不停。因为我听早来的同事说过,在加纳,警察叫你停车你必须要接受,否则他们会真开枪,而且打伤人不负法律责任。我带着满腹的疑惑将车停在路边,那位警察靠上前来,对我行了一个举手礼,说道:“Good morning sir, I have not had breakfast ,I am hungry .Could you give me some money to have my breakfast?”(早晨好,先生。我还没吃早饭,我很饿。你能给我点钱吃早饭吗?)听了这些话,我感到又好气又好笑。你一个政府公务人员怎么这样随便拦截一个外国人的车呢?还有点规矩没有!虽然我满肚子的不高兴,可是人家开口了,多少总得给一点吧。于是我问道:“How much ?”(要多少),那个警察脸上带着歉意,笑着说:“That’s free”(随便给),于是我带着老大的不乐意从口袋里掏出三万塞地(合三十元人民币)给了他,他接过钱后又向我敬了一个礼,一声“Thank you sir”乐呵呵的走开并挥手示意让我上路。这钱拿得可真是方便,想想心中很是别扭。事后我对那些早到加纳的同事们讲起这件事,他们会心地笑了起来,原来其中有的人也曾经历过这种事,不足为奇了。

时值十二月中旬,圣诞节临近了。听早来加纳的同志们说,临近圣诞节正是加纳的政府部门和官员索要东西的时候,而大街上的警察更是肆无忌惮地以纠正违章来实现他们敛财的目的,攒够了钱财好去过圣诞节。对此我是半信半疑。但不幸的是这些同志所说的情况在我身上应验了。1219上午,我开车带着翻译和会计去首都阿克拉国家银行取款,由于我公司账户上的资金全部是美元,取出的美元不能在加纳市场上流通,所以必须要在外币兑换点换成加纳货币---塞地。我们在市中心一家外币兑换点换汇后开车穿过一个十字路口,明明是绿灯,可是我刚刚开过路口,两名加纳警察从天而降,拦住我的车不让通行。我的翻译下车与他们交涉,一会儿翻译上车告诉我,这两名警察说我们闯红灯,非让我们到警察局去接受处理,他们要扣车至下星期二并要我们到法庭接受起诉和50万塞地的经济处罚。当我一听到这些严厉的惩处措施,马上想起了别人告诉我的那些话。我明白,我又遇上官员的勒索了。当时这两名警察挤上我的车让我照他们所说开往警察局。到了警察局后,警察把我的驾照拿去进屋不再理睬我们。因为下午我与财政部官员有一个约会,所以我很着急,就叫翻译再去与他们交涉。一会儿翻译出来说,两个警察说你们现在要走至少要交五十万塞地罚款。我一度量,这相当于人民币五百元,太多了,就让翻译继续与他们交涉。最后翻译出来说:他们说了,最少要交二十五万,再不能少了。我站在车旁,苦思良久,心想:我们这块肉是让他们咬上了,看来不交钱是脱不了身的,干脆花钱消灾吧!因此我咬了咬牙,交出了二十五万塞地,换回了我的驾驶证。办完事情在回驻地的路上,我一直还在担心,真怕又窜出几个饿狼似的警察,他们要过“圣诞”,我们真是心惊胆战哪!